当前位置: 首页 >> 正文

关于进一步规范校园网主页新闻发布的通知

2014年05月15日 08:50 lq 点击:[]

学院各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对校园网主页新闻的稿件采编、发布工作的管理,确保校园新闻的真实性、时效性、规范性,展现学院良好的形象,现将校园网新闻发布审核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采编分工

学院新闻的采编分工遵照“重大活动由党委宣传部负责撰写新闻稿件,其余由活动主办方撰写新闻稿件”的原则,具体职责分工如下:

1、党委宣传部职责

有学院主要领导参加的,体现学院整体形象,或反映学院重点工作的学院重要新闻,由党委宣传部负责到现场进新闻采写、拍照、摄像。

2、主办部门职责

学院其他新闻由活动主办部门负责采写、拍照、摄像。

二、发布原则及要求

1、经宣传部审核、修改、编辑后,根据新闻事件的内容和性质发布在学院网站相关栏目中。原则上,学院层面及学院重要活动等新闻,在“学院要闻”发布;各部门内部的新闻,在“学院动态”发布;反映学生工作的新闻,在“多彩校园”发布。

2、新闻稿件要求在文章结尾处注明作者(文/***图/***)等要素。新闻图片,要求采用原始照片(一般为JPGE\JPG格式)以附件的形式单张上传,不能粘贴在WORD文字稿当中。文字及图片均不使用压缩文件格式发送。

3、时效性。请各部门新闻通讯员及时写稿、投稿,尽量在事件发生2个工作日内完成,活动之后过久提交的稿件,一般不予以采用。

三、发布流程

学院网站新闻编辑和发布工作均在线完成,所有新闻稿件请使用OA系统工作流发送。其发布流程如下:

通讯员采写初编(起草)—→本部门负责人审阅—→宣传部审核—→宣传部负责人审核—→院领导审核—→新闻发布。

四、OA系统新闻稿件上传方法

(一)通讯员采写初编(起草)

1.各部门通讯员登录OA系统,点击工作流—→新建工作—→新闻发布—→新建并办理(如图中红圈所示)。

2、当出现内江职业技术学院新闻发布申请表时,请点击公共附件区选择添加附件,上传需要发布的新闻word文稿及图片。(注意请勿在会签意见区上传文件)

3、点击选择人员,选择本部门相应负责人。转交之后,请部门负责人注意审核,以便党委宣传部及时编辑上传至学院网页。

(二)本部门负责人审阅

1、请本部门负责人在待办工作里面审核需要上传的新闻稿。

2、部门负责人请注意及时审核稿件。点击右键选择编辑,修改需要上传的新闻稿件,修改过程中注意保存文件以免造成修改结果的丢失。

3、转交下一步骤时,点击选择宣传部审核,选择相应的主办人确认转交,流程结束。

(三)当新闻发布流程转至下一步时,可以在已办结工作里面点击步骤及流程图查看新闻审核流程到哪个具体的步骤。若宣传部未及时审核,可以通过点击超时催办或系统内部短信提醒或电话联系,以便及时上传新闻。

党委宣传部

2014年5月14日


上一条:数据管理中心实行全天值班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开展院内二级网站评比的通知

关闭

电话:0832-2268590      地址:内江市东兴区汉安大道东四段199号
版权所有:内江职业技术学院党委宣传部
网页版权©内江职业技术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