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江职业技术学院“六五”普法责任书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学院“六五”普法规划,进一步加强普法工作,严格实行“六五”普法工作领导责任制,更好促进依法治国、依法治校方略的实施,促进全院师生法律素质和全院法治化管理水平的不断提高,特制订本责任书。
一、责任目标
(一)部门主要领导重视,把普法工作作为重要任务摆上议事日程,与业务工作同布置、同检查、同考核、同奖惩。
(二)按照学院“六五”普法五年规划,有年度工作计划和半年、全年工作总结。建立健全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责任制,将普法工作同评先创优、政绩考核、晋职晋级直接挂钩,纳入单位目标管理,实行年度考核。
(三)建立健全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坚持党总支(支部)、部门领导学法,每年学法不少于4次。每年组织或参与法律知识考试至少一次。有效组织在职人员每年学法不少于40小时。
(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按照“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的原则,面向服务对象开展法制宣传。负责普法教育的教学部门要做好教学计划、教材征订,确保学时、教材、教师到位。
(五)全面推进依法治理工作。做到重点突出,总体推进,突出解决本部门的重点、难点、热点问题,效果明显。
(六)积极参与法治城市创建活动,开展依法治校示范校创建活动,按照学院总体方案制定本单位创建工作推进方案。
(七)积极组织参与各种形式的法治文化活动,建立完善单位的法治文化宣传阵地。
(八)积极参加学院“六五”普法讲师团组建及活动开展,充分运用普法讲师团工作平台推动单位学法用法工作。
(九)健全普法信息归档报送制度,积极上报普法信息;五年普法工作的各种档案资料齐全,建档规范,普法工作记录册记载符合要求。
(十)部门科以上领导干部无重大违法、违纪行为,无影响较大的违法执法事件发生。
二、奖惩规定
(一)本责任书所规定的责任目标,列入责任单位主要领导和分管普法工作领导的任期目标,作为考核政绩和职级提升、奖惩的重要依据之一。
(二)责任目标完成,经考核评定成绩突出的,在“六五”普法总结时由院党委、行政给予表彰和奖惩。
(三)责任单位年度目标管理考核不合格的,将在全院范围内通报批评,责令限期整改。
三、工作要求
(一)本责任书责任目标年度考核办法,由学院法制建设领导小组负责制定,纳入学院工作目标进行考核。2013年,学院法制建设领导小组将按照省、市的统一要求开展督导检查;2015年进行全面的检查验收和考评。平时工作由学院法制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指导、督促、检查。
(二)各责任单位对本责任书执行情况,应做到半年、年终分别进行一次自查、总结;检查、总结要有书面材料报学院法制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本责任书一式两份,责任单位自留一份,学院法制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一份。
责任单位(盖章): 学院法制建设领导小组
单位负责人: 领导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