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帮忙照顾生意为名欺骗同学参与非法传销,同学不堪忍受自由被限从4楼跳下。6月17日,山西籍90后女子范雅慧被河南省三门峡市湖滨区人民法院以非法拘禁罪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十个月,其一名同伙也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五个月。
2010年1月2日23时许,在三门峡市搞非法传销的范雅慧,以帮忙照顾生意为由,将同学祝林林由外地骗至三门峡经济开发区向阳村上官巷一出租房,要求祝林林参加传销组织。祝林林发现被骗后要求离开,范雅慧不同意,并与其他3名同伙 (均另案处理)对祝林林在租住处加以看管,限制其人身自由至2010年1月17日晚,之后转至三门峡市区建设路六街坊一居民住宅楼四楼另一租住处,由被告人梁峻凯及其一名同伙(另案处理)继续对祝林林进行看管,继续限制祝林林的人身自由。
2010年1月20日11时许,祝林林为逃脱从租住处四楼跳下摔伤。经法医鉴定,祝林林面部软组织损伤、左桡骨远端骨折、左肘关节脱位、左侧耻骨骨折,其伤情为轻伤。该案审理过程中,范雅慧的亲属代为预交赔偿款项2500元,梁峻凯的亲属代为预交赔偿款项4000元。
法院认为,被告人范雅慧、梁峻凯为迫使被害人祝林林参与非法传销活动,伙同他人非法限制、剥夺被害人祝林林的人身自由,且造成被害人轻伤之后果,二被告人的行为均已构成非法拘禁罪,遂根据情节作出上述判决。(中国法院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