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
为了全面检验“六五”普法工作成果,总结“六五”普法工作经验,迎接省教育厅和内江市对我院“六五”普法工作的检查验收,根据《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六五”普法总结检查验收工作的通知》(川教函【2015】295号)文件精神,验收标准为《四川省普通高等学校依法治校示范学校评估指标体系》,请各部门严格按照检查验收原则、方法、时间安排、工作要求认真开展好各项准备工作,确保“六五”普法工作全面圆满完成,确保上级检查验收合格。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资料收集时间:
本次验收所涉及到的资料时间为:2010年9月-2015年6月止。
二、资料提交的时间及要求
请牵头部门于2015年6月20日前将所有材料交党委宣传部李倩同志处,要求提供原始资料、资料目录和所负责条目的自查综述材料,以上资料均需提供纸质档(盖章)及电子档。
各部门要把做好“六五”普法迎检工作作为当前的一项重大工作,安排专人负责,分工协作,要有大局意识,确保检查验收工作顺利完成。
附件:1.《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六五”普法总结检查验收工作的通知》
2.《内江职业技术学院“六五”普法检查验收工作安排表》
中共内江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
2015年6月8日
附件1:
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六五”普法
总结检查验收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教育局,各高等学校:
为了全面检查“六五”普法工作成果,总结“六五”普法工作经验,推动我省教育系统依法治教深入开展,按照省依法治省办、省委宣传部、省司法厅《关于组织开展全省“六五”普法总结检查验收工作的通知》(川司法发〔2015〕12号)和《四川省教育系统法制宣传教育第六个五年规划》的要求,现就教育系统“六五”普法总结检查验收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结检查验收的主要内容
(一)主要内容。主要检查《四川省教育系统法制宣传教育第六个五年规划》的贯彻执行情况。重点检查组织领导机构建设情况,宪法、教育法律法规学习情况,“法律进学校”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情况和“法律进机关”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依法治教情况。
(二)评分标准。各市(州)教育局按川司法发〔2015〕12号文印发的标准执行;中小学校(含中等职业学校)和普通高等学校按照《四川省中小学校依法治校示范学校评估指标体系》和《四川省普通高等学校依法治校示范学校评估指标体系》执行。
二、检查步骤和时间安排
检查验收工作从2015年5月份开始,年底结束。
(一)动员部署阶段(5月)。各地、各高校根据本通知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总结检查验收方案和措施,进行动员部署,做好总结检查验收的各项准备工作。
(二)自查整改阶段(5月-6月)。各地、各高校认真组织开展自查,总结经验,查找问题和不足,并及时进行整改。自查和整改工作于6月30日前完成。形成的自查报告和整改情况材料,省属高校须报省教育厅审核,市(州)教育局须报省教育厅备案。
(三)组织检查阶段(7月-9月上旬)。省教育厅将组织对省属高校的抽查验收,抽查主要采取实地考察、听取汇报、查阅档案材料、召开座谈会、问卷调查、抽样调查等方式进行。对市(州)的检查验收还将结合依法治校示范校创建复查工作进行。
(四)总结表彰阶段(10月-12月)。各地各校要及时发现“六五”普法先进典型,逐级做好“六五”普法先进典型的推荐表彰工作,为全省教育系统“六五”普法总结表彰工作做好准备。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总结检查验收工作是“六五”普法《规划》的重要内容,是全面依法治省、依法治教的重要举措,各地各校要提高认识,高度重视,将总结检查验收工作纳入年度工作内容,加强组织安排,保证检查验收工作按时顺利完成。
(二)明确工作责任。各市(州)教育局的检查验收工作由所在地依法治市(州)办负责组织实施,省教育厅不单独组织;各级各类学校的检查验收工作,按分级管理原则,由所在市(州)、县(市、区)教育局依法治教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其中省属高校由省教育厅负责。
(三)注重工作实效。检查验收工作要坚持严格把握标准,认真总结成绩和经验,及时推广先进典型,查找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提出整改措施。严格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轻车简从,不增加基层单位负担,不影响基层正常工作秩序。
四川省教育厅
2015年5月25日
附件2:
内江职业技术学院“六五”普法检查验收工作安排表
指标 |
一级指标 |
分 值 |
二级 指标 |
分 值 |
三级指标 |
分值 |
牵头 部门 |
协办 部门 |
责任人 |
一、 规 章 制 度 健 全 完 善 |
11分 |
1.1依法制定学校章程 |
5分 |
1.1.1有学校章程,制定程序合法 |
2分 |
院办 |
|
刘勇 |
1.1.2学校章程符合有关法律法规 |
2分 |
1.1.3学校章程按照规定经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审核 |
1分 |
1.2依法制定学校各项管理制度 |
6分 |
1.2.1建立重大决策专家咨询论证、合法性审查制度 |
1分 |
院办 |
|
刘勇 |
1.2.2建立重大决策集体决定和风险评估制度 |
1分 |
1.2.3建立健全决策责任追究制度 |
1分 |
1.2.4教育教学、财务、教师、学生、后勤、分配、物资采购、基建、安全等各项管理制度健全完善 |
1分 |
院办 |
各部门 |
1.2.5管理制度制定程序、内容合法、公正 |
1分 |
院办 |
|
1.2.6管理制度在校园网公示,师生员工知晓率较高,有效执行效果较好 |
1分 |
二、 管 理 体 制 运 行 有 效 |
10分 |
2.1坚持党委(民办学校董事会)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 |
5分 |
2.1.1学校党委(民办学校董事会)依法履行职责 |
1分 |
党办 |
|
刘勇 |
2.1.2建立了学校党委会议事规则 |
1分 |
2.1.3校长严格履行职责、行使权利 |
1分 |
院办 |
2.1.4建立了学校校长办公会议事规则 |
1分 |
2.1.5校长接受教代会监督 |
1分 |
2.2实行岗位责任制 |
5分 |
2.2.1教育教学质量、工作质量、考评体系完善 |
3分 |
人事处、教务处 |
|
彭桂芳谢婧 |
2.2.2部门职责,教职员工定岗定责,各司其职 |
2分 |
人事处 |
|
彭桂芳 |
三、办 学 活 动 依 法 规 范 |
11分 |
3.1自觉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依法实施办学活动 |
3分 |
3.1.1熟悉教育基本规律、基本原则及相关法律法规,明确学校的权利义务 |
2分 |
院办 |
|
刘勇 |
3.1.2具有健全的管理体制并能有效地依法按照章程实施管理 |
1分 |
3.2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实施素质教育 |
5分 |
3.2.1全面贯彻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办学目标、办学定位、办学思路清晰 |
2分 |
院办 |
|
刘勇 |
3.2.2学生社团组织活动、社会实践活动、校园文化活动健康、规范 |
1分 |
学工部 院团委 |
|
马炳利 李静 |
3.2.3积极承办、参加省级大学生竞赛项目 |
2分 |
教务处 |
各系部 |
谢婧 |
3.3依法保障教育教学管理秩序,有良好校风 |
3分 |
3.3.1教师遵守教育教学制度、教学规程 |
1分 |
教务处 |
各系部 |
谢婧 |
3.3.2学生管理规定、教学监督检查制度健全并得到落实 |
1分 |
学生处、教务处 |
各系 |
马炳利 谢婧 |
3.3.3考试规则落实,考场秩序井然 |
1分 |
教务处 |
各系 |
谢婧 |
四、民 主 参 与 机 制 健 全 |
17分 |
4.1民主决策机制完善 |
8分 |
4.1.1有健全的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和工会组织 |
2分 |
工会 |
|
蓝恒江 |
4.1.2学校改革和发展重大决策经教职工代表大会讨论 |
2分 |
4.1.3教代会和工会能有效行使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权利 |
2分 |
4.1.4工会能有效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 |
2分 |
4.2实行校务公开,校内监督机制完备 |
9分 |
4.2.1学校发展规划、年度计划、重大工作事项向社会公开 |
2分 |
院办 |
|
刘勇 |
4.2.2管理干部选拔任用、教职工聘任、年度考核、职称评聘、评先奖优、工资分配方案及津贴发放标准、福利待遇以及涉及个人权益的其他事项向教职工公布 |
2分 |
院办 |
相关 部门 |
4.2.3改革与发展的重大决策、财务收支、基本建设、物资采购等事项公开 |
2分 |
院办 |
相关 部门 |
4.2.4招生规定、收费项目、标准和办法、学生作息时间向学生、家长和社会公开 |
2分 |
4.2.5具有完善的校内监督机制 |
1分 |
监审处 |
|
邹更生 |
五、教 师 权 益 得 到 保 障 |
16分 |
5.1推行教职员工聘任制 |
4分 |
5.1.1教师聘任制度合法公正 |
1分 |
人事处 |
|
彭桂芳 |
5.1.2聘任的教师具有相应资格证 |
2分 |
5.1.3聘任合同内容符合《教师法》和《劳动法》等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 |
1分 |
5.2依法保障教职工权益 |
6分 |
5.2.1教师分配制度公正合法 |
1分 |
人事处 |
|
彭桂芳 |
5.2.2教师实施教育教学活动、教学研究科学研究以及参加进修培训的权利得到保证 |
2分 |
教育研究所、 教务处 |
5.2.3社会保险和相关福利待遇得到落实(民办学校教职工工资及时足额发放) |
2分 |
|
5.2.4教师参与学校民主管理权力得到落实 |
1分 |
工会 |
|
蓝恒江 |
5.3依法管理教师 |
2分 |
5.3.1教师思想政治教育、道德教育和法治教育的制度健全 |
1分 |
教务处 |
|
谢婧 |
5.3.2教师能够履行《教师法》等法律法规、政策以及聘用合同规定的义务 |
1分 |
人事处 |
|
彭桂芳 |
5.4依法公正、公平解决教师与学校的争议 |
4分 |
5.4.1建立健全校内教师申诉制度并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
1分 |
监审处 |
人事处 |
邹更生 |
5.4.2对教师的处分适用依据正确、证据充分、定性准确、程序合法、处分适当 |
2分 |
5.4.3教师的申诉权利得到有效保障 |
1分 |
六、学 生 权 益 得 到 尊 重 和 维 护 |
13分 |
6.1学生权益得到尊重和保护 |
5分 |
6.1.1按照教育教学计划安排教育教学活动,依法保障学生受教育权并参加各项活动 |
2分 |
学生处 |
各系 |
马炳利 |
6.1.2尊重学生人格,无体罚或变相体罚及侮辱、歧视学生的现象 |
2分 |
6.1.3依法维护学生的人身权、财产权 |
1分 |
6.2建立学生安全和伤害事故的应急机制 |
5分 |
6.2.1学校必须保证教学、生活、活动以及附属设施安全,并符合国家相应标准 |
2分 |
保卫处 学生处 |
各系部 |
庞厚余 马炳利 |
6.2.2学生安全和伤害事故的应急处理程序和报告制度健全 |
1分 |
6.2.3出现学生伤害事故后,依法及时处理,办法妥善 |
2分 |
6.3建立和实行学生申诉制度 |
3分 |
6.4.1依法建立学生申诉制度,并公开申诉规程 |
1分 |
学生处 |
|
马炳利 |
6.4.2对学生的处分依据正确、证据充分、定性准确、程序合法、处分适当 |
2分 |
七、法 治 宣 传 教 育 成 效 明 显 |
14分 |
7.1认真贯彻《四川省依法治省纲要》 |
4分 |
7.1.1按照国家普法规划和《四川省依法治省纲要》精神,制定学校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方案 |
1分 |
党委宣传部 |
|
吴莉萍 |
7.1.2有专门机构负责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经费落实 |
2分 |
7.1.3法治教育成为重要日常工作;采取多种形式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 |
1分 |
7.2建立普法工作责任制 |
8分 |
7.2.1建立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责任制,做到有规划、有措施、有总结 |
0.5分 |
7.2.2按照规定开设法治课程,做到“计划、课时、教材、师资、考试”五落实 |
1.5分 |
思政部 |
|
王维 |
7.2.3 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健全落实 |
2分 |
党委宣传部 |
|
吴莉萍 |
7.2.4 教职工学法制度健全落实 |
2分 |
7.2.5 法治宣传教育考核制度落实 |
2分 |
7.3法治宣传教育有成效 |
2分 |
7.3.1 领导干部依法办学,管理水平逐步提高 |
1分 |
党委宣传部 |
|
吴莉萍 |
7.3.2 教师、学生法律意识明显提高;师生形成学法、用法、依法办事的良好风气 |
1分 |
八、依 法 治 校 工 作 机 制 健 全 |
8分 |
8.1党政领导重视依法治校工作 |
6分 |
8.1.1 制定有依法治校实施方案 |
2分 |
院办 |
|
刘勇 |
8.1.2 定期研究依法治校工作 |
2分 |
8.1.3 建立法律顾问制度 |
2分 |
8.2依法治校工作人员到位、责任落实 |
2分 |
8.2.1 领导责任明确 |
1分 |
8.2.2 法治宣传教育有专门工作机构,职能明确,人员到位,责任落实 |
1分 |
党委宣传部 |
|
吴莉萍 |
九、一 票 否 决 |
9.1学校未制定办学章程 |
实行一票否决 |
院办 |
|
刘勇 |
9.2未按照国家制定的收费标准和项目收取费用,有乱收费现象经查实的 |
实行一票否决 |
计财处 |
|
曾刚 |
9.3学校领导班子成员发生严重违纪违法行为,受到党纪处分或刑事处罚的 |
实行一票否决 |
党委组织部 |
|
李冰 |
9.4 学校发生一般及以上安全责任事故(一般事故:死亡1人以上,3人以下) |
实行一票否决 |
保卫处 学生处 |
|
庞厚余 马炳利 |
9.5 学校发生教师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等违反职业道德规范、侵犯学生合法权益的行为,造成严重社会影响和后果的 |
实行一票否决 |
人事处 监审处 学生处 |
|
彭桂芳 邹更生 马炳利 |
9.6 学校有其他违规违法学行为,造成严重社会影响并被追究行政或刑事责任的 |
实行一票否决 |
院办 |
|
刘勇 |
2015年6月8日